24周年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開具時間有哪些規(guī)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正小保 2023/08/21 09:52:47  字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開具時間有以下規(guī)定:
1.一般納稅人應當在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后15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對于發(fā)生退貨、折讓、貼現等情況的,應當在開具發(fā)票后5日內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對于預收貨款、預收賬款的,應當在收到預付款后5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對于進口貨物,應當在海關驗放后15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對于代扣代繳增值稅的單位,應當在代扣代繳后5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規(guī)定僅供參考,具體開具時間還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直播公開課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資訊
      相關課程推薦
        快速問答
            速問速答

        沒有找到問題?直接來提問

        查看更多 相關問題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