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進入到預習階段,考生看書做題的同時,也不要忘記對知識點進行復習。隨著時間變長,記憶也會逐漸弱化,多次重復學習,有利于加深理解。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核心知識點,2020年考試教材及大綱暫未公布,請考生們參考復習。
1. 免稅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fā)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wèi)生、體育、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fā)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7)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每年不超過2次)。
(8)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
2. 減稅項目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3. 暫免征稅項目
(1)外籍個人以非現(xiàn)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個人舉報、協(xié)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3)對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4)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5)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6)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7)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fā)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