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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員說2014年初級職稱備考是有心無力……好,只要你有心,正保會計網校助你同時有能力過2014初級職稱!初級職稱不難,只要考生認真學習,掌握好要求的知識點,就能通過考試!記住,再忙我們也要保證每天最少一節(jié)課,連續(xù)學習!
今天正保會計網校老師侯永斌老師(了解老師>>)帶大家學習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強化提高班”第一章 總論-法律事實、法的形式和分類!
考點:法律事實(★)(05、11年多選;13年單選)
概念:法律事實是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直接原因。
分類標準: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類別: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1.自然現象(絕對事件):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
2.社會現象(相對事件):戰(zhàn)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雖屬人的行為引起,但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注意】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分類標準 |
分類內容 |
代表行為 |
行為是否合法 |
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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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的表現形式 |
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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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作出 |
意思表示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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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示行為 |
拾得遺失物、發(fā)現埋藏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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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意思表示的形式 |
單方行為 |
遺囑、行政命令 |
多方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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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實質要件 |
要式行為與非要式行為 |
|
主體實際參與行為的狀態(tài) |
自主行為與代理行為 |
|
注意1:人的行為并非都是法律行為。
注意2:請大家重點掌握“法律事件”與“法律行為”的區(qū)分,并看清題目問法。
注意3:法律行為的反向問法,例:訂立遺囑是合法行為、積極行為、意思表示行為、單方行為、要式行為、自主行為。
【試題·單選題】(2013年)以下屬于單方行為的是(?。?/p>
A.立遺囑
B.締結婚姻
C.簽訂合同
D.銷售商品
溫馨提示:上述考點講解節(jié)取自正保會計網校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強化提高班課程!目前,網校基礎學習班、強化提高班、習題精講班、移動班新課已經開通,隨報隨學!免費試聽初級職稱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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