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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工資、薪金所得

2013/08/28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字體:  打印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進入倒計時階段了,為了讓學員對考試情形有更好地認識,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精心整理了網校論壇學員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的高頻考點,網校祝大家夢想成真!

【考情分析】

考頻:★★★

2008年、2012年單選、2012不定項選擇

工資、薪金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提示:獎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資性質的獎金,免稅獎金的范圍在稅法中另有規(guī)定。

2.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項目包括: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4.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yè)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區(qū)分勞動分紅與股份分紅的不同)。

5.對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對非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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