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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是初級經(jīng)濟法中的重中之重。初級經(jīng)濟法“七雄爭霸”本章為王,持續(xù)5年的“增營內(nèi)戰(zhàn)”以增值稅的全面勝利宣告結(jié)束,雖有善后事宜,亦無傷大雅。
征稅范圍(★★★)(2017年調(diào)整)
【大綱要求】掌握
征收范圍:在我國境內(nèi)“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
【學習提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是“營改增”后并入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項目。
(一)銷售或者進口貨物
1.貨物:指“有形動產(chǎn)”,包括電力、熱力、氣體。
2.有償:指從購買方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jīng)濟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注意1】加工、修理的對象為有形動產(chǎn)。
【注意2】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包括在內(nèi)。
(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
交通運輸服務
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注意1】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屬于“陸路運輸服務”。
【注意2】遠洋運輸?shù)?ldquo;程租”、“期租”業(yè)務屬于“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shù)?ldquo;濕租”業(yè)務屬于“航空運輸服務”。
遠洋運輸?shù)?ldquo;光租”業(yè)務;航空運輸?shù)?ldquo;干租”業(yè)務屬現(xiàn)代服務——租賃服務稅目。
【理解】實質(zhì)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濕租是連人帶交通工具一起租,實質(zhì)是提供運輸服務;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帶人,實質(zhì)是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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