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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三章考試重點:匯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13 11:26:37 字體:

今天是2月13日,距離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還有89天。從現(xiàn)在起到3月初,各位考生一定要先完成基礎班的學習,主要以理解掌握為主,先全面了解一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整體內容,暫時無需刻意記憶??纯催@個匯兌的知識點你掌握了嗎?

重要考點

概念 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種類 信匯和電匯(目前的主要方式)
范圍 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規(guī)定 匯兌
規(guī)定 1.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jù),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2.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jù);
3.支取現(xiàn)金的,信匯、電匯憑證上必須有按規(guī)定填明的“現(xiàn)金”字樣,才能辦理。未填明“現(xiàn)金”字樣需要支取現(xiàn)金的,由匯入銀行按照國家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審查支付
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退匯 匯入銀行對于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對于向收款人發(fā)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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