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法律責任(04.07)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4/07 17:27:59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重要節(jié)點不錯過

考試提醒

法律責任

 ?。ㄒ唬┟袷仑熑?/strong>

 ?。ǘ┬姓熑?/strong>

  1.行政處罰

  警告;(聲譽罰)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財產(chǎn)罰)

  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為罰)

  行政拘留。(人身罰)

  2.行政處分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ㄈ┬淌仑熑?/strong>

  1.主刑

  管制:3個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數(shù)罪并罰“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注意2】數(shù)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zhí)行有期徒刑。數(shù)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zhí)行完畢后,管制仍須執(zhí)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罰金;剝奪政治權(quán)利;沒收財產(chǎn);驅(qū)逐出境

  【注意1】政治權(quán)利:選舉權(quán)和被選舉權(quán);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自由權(quán);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權(quán);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權(quán)。

  【注意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屬于行政責任:“罰金;沒收財產(chǎn)”屬于刑事責任。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進入沖刺階段。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相關鏈接

2016年初級職稱沖刺必備利器:移動試題班

找對方法 全力沖刺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學員討論(0
折疊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