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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定于2020年5月9日開始進行,各位小伙伴們備考得怎么樣了呢?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從答疑板中整理匯總了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三章“會計處理”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詳細問題描述:
委托加工會計處理中委托方和受托方,涉及的完整的分錄是什么?
答疑老師回復:
收回用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受托方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委托加工物資,發(fā)出商品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支付消費稅,收回直接銷售的情況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收回用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加工收回: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受托方的會計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資材料時,不需做賬,不需在賬簿中確認,只需要在備查簿中備查登記。
(2)在加工過程中:
對于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給委托方時,做如下分錄:
①確認加工勞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應交消費稅
②結轉加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③將原來備查登記的受托加工物資注銷。
(4)按規(guī)定繳納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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