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距離2018年初級會計師的考試的時間已經(jīng)不足50天,很多考試都已經(jīng)開始關注重點,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此專門為大家準備了歷年考試的重要知識點,為大家加油鼓勁。
【大綱要求】掌握
法律關系:即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三要素:主體、內(nèi)容、客體。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構(gòu)成法律關系。
一、主體
1.主體的種類
(1)自然人
構(gòu)成:公民+外國人+無國籍人
(2)組織(法人和非法人組織)(2018年調(diào)整)
組織
|
類型
|
具體包括
|
|
法人
|
營利法人
|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業(yè)法人等
|
|
非營利法人
|
事業(yè)單位法人
|
公辦醫(yī)院、學校等
|
|
社會團體法人
|
各類協(xié)會、學會等
|
||
捐助法人
|
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gòu)等
|
||
特別法人
|
機關法人
|
各國家機關
|
|
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法人
|
生產(chǎn)隊
|
||
城鎮(zhèn)農(nóng)村的合作經(jīng)濟組織法人
|
農(nóng)民合作社
|
||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
居委會、村委會
|
||
非法人組織
|
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
|
(3)國家
【注意】任何一個法律關系至少要有兩個主體。
2.主體資格
區(qū)分“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法律關系主體能夠參加某種法律關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權利和承擔一定的義務的法律資格。
“行為”能力:法律關系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實際取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
(1)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①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
②行為能力:(2018年調(diào)整)
無行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公民。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是指行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部分行為能力的自然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行為能力人:是指達到法定年齡、智力健全、能夠?qū)ψ约盒袨樨撏耆熑蔚淖匀蝗恕?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注意】《民法總則》規(guī)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shù),“超過”、“不滿”均不包括本數(shù)。
(2)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權利能力:始于產(chǎn)生、終于消滅。
行為能力:同權利能力。
二、內(nèi)容
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包括權利與義務
1.權利即權利享有者自己或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及一旦被侵犯有權請求國家予以法律保護。
2.權利是可以放棄的。
3.法律義務包括積極義務(如:繳納稅款、履行兵役)和消極義務(如:不得毀壞公共財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
三、客體
客體的特征:能為人類所控制并對人類有價值。
1.物
(1)自然物:土地、礦藏等。
(2)人造物:建筑、機器等。
(3)一般等價物:貨幣和有價證券。
【注意】物可以有形態(tài)也可以沒有形態(tài)。
2.人身、人格
【注意1】人的整體只能是法律關系的主體,不能作為法律關系的客體。
【注意2】人的部分可以作為客體的“物”。
3.非物質(zhì)財富
(1)知識產(chǎn)品(智力成果):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等。
(2)榮譽產(chǎn)品:榮譽稱號、獎章、獎品等。
4.行為——行為的結(jié)果
(1)生產(chǎn)經(jīng)營行為;
(2)經(jīng)濟管理行為;
(3)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
(4)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
【注意】法律關系客體的適用范圍。
類別
|
舉例
|
適用范圍
|
物
|
如土地、機器、貨幣、電力,不包括活人身體
|
常見于物權關系
|
行為
|
如運輸行為、給付行為
|
常見于合同關系
|
人格利益
|
如公民和組織的名稱,肖像、名譽,公民的人格
|
常見于人身關系
|
智力成果
|
如發(fā)明、著作
|
常見于知識產(chǎn)權關系
|
【考點總結(jié)】
希望網(wǎng)校給大家整理的知識點可以幫助大家成功過關。查看更多>>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