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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廣大學員在備戰(zhàn)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更快的掌握相應知識點,正保會計網校特整理了《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稅收法律責任,大家快放下手里的游戲、聊天,開啟瘋狂備考模式吧!
行政管理相對人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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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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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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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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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 | 責令限期改正,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處2000元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 |
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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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稅 | 追繳稅款、滯納金,并處罰款 |
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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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造假或不申報等手段,不繳或少繳稅款 | |
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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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脅 | |
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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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 | 追繳稅款,并處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在規(guī)定期間內停止辦理退稅 |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 | 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對扣繳義務人處以罰款 |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因偷稅涉嫌犯罪,有權利判決其承擔刑事責任的機關是()。
A.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國家稅務局
D.地方稅務局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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