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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會計工作的核心,是會計工作的生命,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關鍵。會計信息失去了真實性,不但喪失其應有的作為改善管理、防范風險、正確投資的依據(jù)的作用,反而會起相反的作用,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因此,對生成和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的行為,必須嚴格禁止。
一、會計造假的原因分析
造成會計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上的,又有客觀上的。主觀上,會計人員專業(yè)素質偏低,一些會計人員缺乏必要的會計職業(yè)道德知識,對遵守職業(yè)道德沒有清醒的認識或者是沒有足夠的重視,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客觀上,一是受社會風氣的影響;在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社會上出現(xiàn)了弄虛作假、哄騙欺詐、偷稅漏稅、以權謀私等一些違背誠信的不良現(xiàn)象,使部分會計人員心理失衡,也參與到弄虛作假的行列中。二是受執(zhí)業(yè)環(huán)境的影響;目前,我國會計職業(yè)道德的法律規(guī)范不完善,對違反職業(yè)道德的行為缺乏具體的懲治措施,而對堅持原則,嚴格遵守職業(yè)道德的會計人員也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救濟制度,使一些會計人員迫于單位領導脅迫,參與會計造假。
二、會計造假的審計建議
1、改革現(xiàn)行會計管理體制,建立國家審計管理會計制度。根據(jù)《會計法》,國家財政部門主管中央和地方會計工作,但限于人力,各級財政部門很難控制好本地區(qū)的會計信息質量。為此,必須改革現(xiàn)行的會計管理體制,在各級國家審計機關建立會計檢察處(科),其職責:一是檢查、評估會計信息質量;二是對違反會計法規(guī),編造虛假會計信息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由會計檢察部門代表國家作為公訴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否則以瀆職罪論處。
2、明確會計責任,單位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責任,分散風險。《會計法》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不是單位負責人自己直接從事會計工作,而必須是通過有關制度委托、授權、督促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按章辦事。單位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責任,即使確實沒有授意、指使、強迫會計人員造假,也應承擔用人不當、管理不嚴之責,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3、理論界與實務界緊密配合,建立會計信息量化考核指標體系。會計信息質量管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涉及內容多,范圍廣,定性上很難把握會計信息的失真程度,因而很難給違規(guī)者以恰當?shù)奶幜P。
4、嚴懲不能誠信履職的注冊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被譽為“不吃皇糧的經濟警察”,理應依據(jù)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對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作出獨立、客觀、公正的判斷。但在注冊會計師隊伍中少數(shù)人見利忘義,與被審計單位“合謀”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因此必須堅持嚴懲的原則,對不能誠信履職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嚴厲懲罰,通過加大注冊會計師的職業(yè)風險來防范虛假會計信息的生成和發(fā)布。
會計造假是一個歷史問題,也是一個現(xiàn)實問題,將來不可避免的還會出現(xiàn),人們無需大驚小怪,惟有夯實法治建設基礎,加大經濟監(jiān)督力度,完善經濟監(jiān)督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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