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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2023年初級經濟師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發(fā)布,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7日—8月10日,網上繳費時間為7月27日—8月11日,網報地址:中國人事考試網()。現場人工核查時間:7月27日—8月11日(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關于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西藏考區(qū)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qū)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11日、12日分4個批次舉行。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拉薩市。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規(guī)定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20〕1號)(詳見附件1)條件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本次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區(qū)域內,方可在西藏考區(qū)報名參加考試。
三、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且線上核查通過人員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记盁o須提供有關證明,依據告知承諾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期間將對所有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若一經發(fā)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27日—8月10日。
網報地址:中國人事考試網(),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報名。
(二)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欄目進行注冊報名。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xù)報名操作)。往年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平臺注冊過的考生不得更換照片。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xù)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信息)。
(三)資格核查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且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系統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屆時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即可。
2.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辦理
未通過系統資格核查或者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A.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B.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C.撤回承諾申請的;
D.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現場人工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鏈接:question/1525.html),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任一學歷即可;
2.高中學歷(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的報考人員,提供高中學歷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所在單位開具的“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材料一份。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7月27日—8月11日(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現場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0891-6845920)。
(四)網上繳費
請通過線上資格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報平臺完成網上繳費工作。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7月27日—8月11日,截止時間為8月11日23:59。
(五)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及新增全區(qū)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fā)改價格〔2020〕298號),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
(六)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考生,于11月7日—10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每個專業(yè)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二)本次考試為電子化考試,考生須在計算機上進行作答,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筆。
(三)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為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為,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jiān)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
(四)屆時,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統一公布。成績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請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成績或不予核發(fā)證書。
(五)2023年版初中級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咨詢電話:0891-684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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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3.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西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初、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附件2
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guī)則:
1.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yè),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yè)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2.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yè)的考試后,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yè)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3.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4.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yè)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yè)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yè)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yè)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系當地考試機構,方能報名參考。
附件3
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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